凡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符咸切,音帆。《說文》:最括也。《玉篇》:非一也。《廣韻》:常也、皆也。《正韻》:大概也。
义又,《前漢・揚雄傳》: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杜預〈《左傳》序〉:發凡以言例。
义又,《玉篇》:計數也。《前漢・石奮傳》: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;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
义又,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司會》〔註〕:謂簿書挈其最凡也。〈小宰〉。【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
义又,輕微之稱。《廣韻》:凡,輕也。《孟子》: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
义又,國名,在濬州。《春秋・隱七年》: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《左傳・僖二十四年》:凡、蔣、郉、茅、胙、祭,周公之胤也。
义又,姓。《韻會》:周公凡伯之後。
音又,叶符筠切。崔駰〈達旨〉: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;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
《周禮・天官・司會註》謂簿書,挈其最凡也。
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。挈字改契字。
注解
〔凡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几部。
〔凡〕字拼音是fán,半包围结构,五行属水。
〔凡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金文字形,象造器之模范形。①。本义是铸造器物的模子。②引申义:凡是,表示概括。
〔凡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án] ⑴ 平常的,不出奇的⑵ 指人世间(宗教或迷信的说法)⑶ 所有的⑷ 总共⑸ 大概,要略⑹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“4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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