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戸經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乎經切;《正韻》:奚經切,𡘋音形。《說文》:剄也,从刀,幵聲。
义又,《玉篇》:罰總名也。《易・豐卦》:君子以折獄致𠛬。《禮・王制》:𠛬者,侀也;侀者,成也,一成而不可變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常也、法也。【疏】謂常法也。《書・召誥》:王位在德元,小民乃惟𠛬用于天下,越王顯。【註】王有首天下之德,民皆儀𠛬;用德于下,王德益顯也。《詩・大雅》:尚有典𠛬。【朱傳】典𠛬,舊法也。又,成也。《禮・樂記》:敎之不𠛬,其此之由乎。
义又,《禮・禮運》:𠛬仁講讓。【註】𠛬,猶則也。
义又,與鉶通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內饔》:羞、脩、𠛬、膴。【註】𠛬,羹器。《史記・太史公自序》:啜土𠛬。【註】𠛬以盛羹也。
音又,叶胡光切,音黃。《詩・大雅》:罔敷求先王,克共明𠛬。【朱傳】胡光反。
义又,《玉篇》:刑同「㓝」。
《禮・樂記》敎之不𠛬,其此之由乎。
謹照原書樂記改學記。
注解
〔刑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刀部。
〔刑〕字拼音是xí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开、刂。
〔刑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xíng] ⑴ 对犯罪的处罚⑵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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