匪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府尾切;《正韻》:甫尾切,𡘋非上聲。《說文》:匪如篋。《玉篇》:竹器方曰匪。《廣韻》:器如竹篋。今从竹爲筐篚字。
义又,《說文》:一曰非也。《易・屯卦》:匪𡨥㛰媾。
义又,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》:且其匪色。【註】匪采,貌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芳微切,音霏。《禮・少儀》:車馬之美,匪匪翼翼。【註】行而有文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同「騑」。騑騑,馬行不止貌。
音又,《正韻》:敷文切,音分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八曰匪頒之式。【註】匪,分也、謂分賜羣臣也。〈地官・廩人〉:以待國之匪頒。【註】匪,讀爲分。
注解
〔匪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匚部。
〔匪〕字拼音是fěi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匚、非,五行属水。
〔匪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匚( fāng ),盛物之器。非声。本义是“篚”的古字。竹器,形似竹箧。
〔匪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ěi] ⑴ 强盗,抢劫财物的坏人⑵ 不,不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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