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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ㄎㄚ

正文・丑集上口部共12画
康熙字典

正文丑集上

口部

12画

U+5580

喀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丑集上 部首口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456頁,第7

同文書局本: 第197頁,第10

標點整理本: 第125頁,第3

廣韻》:苦格切;《集韻》:乞格切,𡘋音客。
廣韻》:吐聲。
集韻》與䘔同,嘔也。
列子・說符篇》:兩手據地而歐之,不出,喀喀然。

注解

〔喀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丑集上,康熙部首是口部

〔喀〕字拼音是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口、客,五行属

〔喀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kā] ⑴ 〔~嚓〕象声词,形容折断的声音。⑵ 象声词

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