庸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古文: 𠆌
音《唐韻》、《廣韻》:余封切;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、《韻會》:餘封切,𡘋音容。《說文》:庸,用也。《書・堯典》:疇咨若時登庸。【傳】將登用之。《莊子・齊物論》:爲是不用而寓諸庸。庸也者,用;用也者,通也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常也。《易・乾卦》:庸言之信,庸行之謹。《書・臯陶謨》:自我五禮有庸哉。【傳】用我五等之禮接之,使有常。
义又,《玉篇》:功也。《書・舜典》:有能奮庸熙帝之載,使宅百揆。【傳】庸,功也。〈晉語〉:無功庸者,不敢居高位。【註】國功曰功,民功曰庸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以八統詔王馭萬民,五曰保庸。【註】安有功者。又,〈地官・大司徒〉:以庸制祿,則民興功。
义又,《爾雅・釋詁》:勞也。【疏】謂勞苦。又,〈釋訓〉:庸庸,勞也。【疏】有功庸者皆勞也。《詩・王風》:我生之初尚無庸。【箋】庸,勞也。
义又,《廣韻》:和也。《禮・中庸》〔疏〕:以其記中和之爲用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愚也。《史記・周勃傳》:才能不過凡庸。
义又,豈也。《左傳・莊十四年》:庸非貳乎。《前漢・文帝紀・賜尉佗書》:雖王之國,庸獨利乎。
义又,租庸賦法。《唐書・食貨志》:用民之力,歲二十日,閏加二日,不役者日爲絹三尺,謂之庸。
义又,水庸。《禮・郊特牲》:祭坊與水庸,事也。【註】水庸,溝也。【疏】坊者所以畜水,亦以鄣水;庸者所以受水,亦以泄水。
义又,國名。《左傳・文十六年》:楚滅庸。【註】庸,今上庸縣,屬楚之小國。
义又,庸浦,地名。《左傳・襄十三年》:戰于庸浦。
义又,姓。《姓譜》:庸國子孫,以姓爲氏。《前漢・儒林傳》:膠東庸生。
义又,與鄘通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遷邶、鄘之名於𨿅邑,故邶、鄘、衞三國之詩,相與同「風」。〇【按】《毛詩》作鄘。
义又,與墉通。《詩・大雅》:因是謝人,以作爾庸。【註】庸,城也。《禮・王制》:附于諸侯曰附庸。【註】附庸,小城也。
义又,與傭通。《前漢・欒布傳》:窮困賣庸與齊。【註】師古曰:謂庸作受顧也。〈司馬相如傳〉:與庸保雜作。【註】師古曰:庸卽謂賃作者,保謂庸之可信任者也。
义又,與鏞通。《詩・商頌》:庸鼓有斁。【傳】大鐘曰庸。
音又,叶于方切,音央。𨻰琳〈車渠椀賦〉:廉而不劌,婉而成章;德兼聖哲,行應中庸。
又與鄘通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遷邶鄘之名於𨿅邑,故邶鄘衞三國之詩,相與同風。
謹照原文兩鄘字𠀤改庸。名改民。
《前漢・欒布傳》窮困賣庸與齊。
謹照原文與改於。
注解
〔庸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下,康熙部首是广部。
〔庸〕字拼音是yōng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广、𬎾,五行属土。
〔庸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小篆字形。从用,从庚。“庚更”同音,表更换。先做某事,然后更换做别的事。本义是用;需要。
〔庸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yōng] ⑴ 平常,不高明的⑵ 需要⑶ 岂,怎么⑷ 中国唐代一种赋税法⑸ 功劳⑹ 古同“佣”,雇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