拌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普官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鋪官切,音潘。《博雅》:捐棄也。揚子《方言》:楚人凡揮棄物謂之拌。俗誤用
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蒲官切,音盤。又,普伴切,潘上聲。又,《唐韻》:蒲旱切;《集韻》:部滿切,盤上聲。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
普半切,音判 —— 義
同。
义又,與判通。分也、割也。《史記・策傳》:鑴石拌蚌。【註】鑴石取玉,拌蚌取珠。
索引
武英殿刻本: 第1017頁,第6字
同文書局本: 第425頁,第5字
標點整理本: 第372頁,第3字
《博雅》捐棄也。
謹照原文捐改拌。
索引
愛日堂藏本: 第243頁,第1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48頁,第30字
注解
〔拌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。
〔拌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bàn、p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半,五行属水。
〔拌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àn] ⑴ 搅和⑵ 口角㈡ [pàn] ⑴ 古同“拚”,舍弃。⑵ 古同“判”,分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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