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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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ié ㄒㄧㄝˊ jiā ㄐㄧㄚ

正文・卯集中手部共11画
康熙字典

正文卯集中

手部

11画

U+633E

挾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卯集中 部首手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034頁,第7

同文書局本: 第432頁,第16

標點整理本: 第379頁,第12

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胡頰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檄頰切,𡘋音協。說文》:俾持也。增韻》:帶也、掖也。一曰輔也。詩・大雅》:既挾四鍭。儀禮・鄕射禮》:兼挾乗矢。【註】方持弦矢曰挾。古文作接。〈齊語〉:挾其槍刈耨鎛,以旦莫從事於田野。【註】在掖曰挾。

又,《爾雅・釋言》:藏也。前漢・惠帝紀》:除挾書律。【註】秦律,敢有挾書者族。

又,《廣韻》:懷也、護也。孟子》:不挾長,不挾貴。【朱註】挾者,兼有而恃之之稱。

又,會也。〈晉語〉:遇兆挾以銜骨,齒牙爲猾。

又,揚子《方言》:挾斯,敗也。南楚凡人貧,衣被𨢄弊,或器物弊,謂之挾斯。

又,《集韻》:尸牒切,音蜨 —— 亦持也。左傳・宣十二年》:三軍之士,皆如挾纊。

又,《集韻》:訖洽切;《正韻》:古洽切 —— 𡘋與夾同,亦持也。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子洽切,音啑。又,《集韻》:吉協切,音頰。又,作荅切,音匝 —— 義𡘋同。或作抸。

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𡘋卽協切 —— 與浹通。詩・大雅》:使不挾四方。【傳】挾,達也。【疏】挾者,周匝之義,故爲達。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縣治象之灋于象魏,挾日而斂之。【註】從甲至甲謂之挾日,凡十日。【釋文】又作浹。荀子・禮論篇》:方皇周挾。【註】挾讀爲浹。匝也。

又,《正韻》:卽涉切,音接 —— 義同。

注解

〔挾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中,康熙部首是手部

〔挾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xié、jiā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扌、夾

〔挾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jiā] ⑴ 均见“挟”。

挾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挾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