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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ㄏㄨˊ

正文・卯集下斗部共11画
康熙字典

正文卯集下

斗部

11画

U+659B

斛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卯集下 部首斗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141頁,第14

同文書局本: 第478頁,第14

標點整理本: 第426頁,第24

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𡘋胡谷切,音觳。
說文》:十斗也。
儀禮・聘禮》:十斗曰斛。
前漢・律歷志》:斛者,角斗平多少之量也。〔又〕量者躍於龠,合於合,登於升,聚於斗,角於斛,職在太倉,大司農掌之。

又,姓。
姓氏急就篇》:北齊有斛子愼。

注解

〔斛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下,康熙部首是斗部

〔斛〕字拼音是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角、斗,五行属

〔斛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斗,角声。本义是古量器名,也是容量单位,十斗为一斛。

〔斛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hú] ⑴ 中国旧量器名,亦是容量单位,一斛本为十斗,后来改为五斗。

山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山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