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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ㄑㄧˊ

正文・卯集下方部共14画
康熙字典

正文卯集下

方部

14画

U+65D7

旗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卯集下 部首方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156頁,第17

同文書局本: 第484頁,第28

標點整理本: 第433頁,第21

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渠之切;《正韻》:渠宜切,𡘋音奇。
說文》:熊旗五游,以象罰星,士卒以爲期。
釋名》:熊虎爲旗,軍將所建,象其猛如虎,與衆期其下也。
周禮・春官・司常》:熊虎爲旗。〔又〕師都建旗。〔註〕畫熊虎者,鄕遂出軍賦,象其守猛莫敢犯也。

又,《左傳・閔二年》:佩衷之旗也。〔註〕旗,表也。

又,星名。
史記・天官書》:東北曲十二星曰旗。〔註〕兩旗者,左旗九星,在河鼓左也;右旗九星,在河鼓右也,皆天之鼓旗,所以爲旌表。

又,姓。
廣韻》:齊卿子旗之後,漢有九江太守旗光。

又,與箕同。
荀子・富國篇》:則國安於盤石,壽於旗翼。〔註〕旗,讀爲箕。箕、翼,二十八宿名。

又,《韻補》叶渠尤切。班固〈西都賦〉:乗輚輅,登龍舟;張鳳蓋,建華旗。
〇〔按〕《說文》旗从㫃,其聲,訓熊旗五游,以象罰星,士卒以爲期也;旂从㫃,斤聲,訓旗有衆鈴以令衆也──分旗、旂爲二。
正字通》云:《周禮》九旗所畫異物、所建異名,各有等差,雖旌旄之通稱,而制度自別,未可合爲一也。

注解

〔旗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卯集下,康熙部首是方部

〔旗〕字拼音是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𭤨、其,五行属

〔旗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qí] ⑴ 用布、纸、绸子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标识,多是长方形或方形⑵ 中国清代满族的军队编制和户口编制(共分八旗,后又建立蒙古八旗,汉军八旗),特指属于满族的⑶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的行政区划,相当于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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