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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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á ㄔㄚˊ

正文・辰集中木部共14画
康熙字典

正文辰集中

木部

14画

U+69CE

槎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302頁,第3

同文書局本: 第546頁,第10

標點整理本: 第492頁,第9

唐韻》、《韻會》:仕下切;《集韻》:側下切;《正韻》:茶下切,𡘋音厏。說文》:衺斫也。本作𣞚春秋・公羊傳》:山木不槎。尚書》刋木。【註】刋,槎其木。

又,《唐韻》:仕加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鋤加切,𡘋音查 —— 義同。

又,桴也。同「」。見查字註。

卷目考證・辰集中 部首木部

愛日堂藏本: 第316頁,第3

同文書局本: 第1652頁,第28

《春秋・公羊傳》山木不槎。

謹按公羊傳無山木不槎之文。今改魯語里革曰山不槎檗。

注解

〔槎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

〔槎〕字拼音是chá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差,五行属

〔槎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chá] ⑴ 木筏⑵ 同“茬”。

槎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槎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