毀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古文: 𣪷
音《唐韻》:許委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虎委切,𡘋音燬。《說文》:缺也。一曰壞也。《易・繫辭》:乾坤毀,則無以見《易》。《詩・豳風》:無毀我室。
义又,訾也。《論語》:誰毀誰譽。
义又,去也。《禮・儒行》:毀方而瓦合。【鄭註】去已之大圭角,下與小人合也。
义又,折也。《戰國策》:王不搆趙,趙不以毀搆。【註】搆,合其戰也;毀,折也。不收趙,趙不能以毀折之兵獨與秦戰。
义又,占歲法,金穰、水毀、木飢、火旱。見《史記・貨殖傳》。
义又,禱祈除殃曰毀。《周禮・地官・牧人》:凡外祭毀事用尨。【註】謂副辜、𠋫禳、毀除殃咎之屬。
义又,哀毀。《禮・曲禮》:居喪之禮,毀瘠不形。【正義】毀瘠,羸瘠也、形骨露也。居喪許羸瘦,不許骨露見也。又,五十不致毀,六十不毀。《孝經・喪親章》:毀不滅性。
义又,小兒去齒曰毀。《白虎通》:男八歲毀齒,女七歲毀齒。
音又,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𡘋况僞切,音齂 —— 義同。
音又,叶後五切,音戸。《易林》:臏詐龎子,夷竈盡毀;兵休卒發,矢至如雨。
音又,叶暄規切,音墮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減其疾不至危也,瀏漣之減生根毀也。
音《韻會》:毛氏曰:凡成敗之毀,上聲,《莊子》「其成也毀也」之類是也;非自壞而隳毀之則去聲,《孟子》「毀其宗廟」之類是也;惡聲令聞之毀譽則毀上聲,譽去聲,《孟子》「不虞之譽,求全之毀」是也;忌其人而毀之,媚其人而譽之,則毀去聲,譽平聲,《論語》「誰毀誰譽」之類是也。然《論語》譽字有音,毀字無音。經史子中成毀之毀,與隳毀之毀皆無音,姑從通用。讀書點校者,不可不知。
注解
〔毀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下,康熙部首是殳部。
〔毀〕字拼音是huǐ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、殳。
〔毀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huǐ] ⑴ 古同“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