燋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卽消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兹消切,𡘋音椒。《說文》:所以然持火也。《玉篇》:炬火也。
音又,《廣韻》:傷火。《禮・內則》:肝膋,取狗肝一,幪之以其膋,濡炙之,舉燋其膋,不蓼。【釋文】焦字又作燋,子消反。《管子・七臣七主篇》:火暴焚地燋草。《前漢・霍光傳》:燋頭爛額爲上客。又,《後漢・朱浮傳》:上下燋心。〇【按】上二義與焦通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慈焦切;《正韻》:慈消切,𡘋音樵。《集韻》:灼龜木。《周禮・春官・菙氏》:掌共燋契,以待卜事。【註】杜子春云:燋,讀爲細目燋之燋,或曰如薪樵之樵,謂所爇灼龜之木也,故謂之樵。契謂契龜之鑿。【釋文】祖堯反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子肖切,音醮 —— 灼龜炬也。《儀禮・燕禮》〔註〕:灼,燋也。【釋文】燋,哉妙反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》𡘋側角切,音捉。《禮・少儀》:主者,執燭抱燋。【註】未𤑔曰燋。【釋文】燋,側角反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卽約切,音爵。《周禮・春官》燋契〔註〕:楚焞置於燋,在龜東。楚焞,卽契所用灼龜也;燋,謂炬其存火。【疏】子春讀燋、樵二者皆作俗讀爲柴樵之樵,後鄭不从,從音爲雀,意取《莊子》爝火之義熒熒然也。《釋文》:燋,哉約反。《集韻》本作爝,或作焳、熦。詳爝字註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職略切,音勺 —— 本作灼。詳灼字註。
音又,資昔切,音積 —— 亦灼龜炬。
音又,《集韻》:則歷切,音績 —— 持荆然火以灼龜也。
注解
〔燋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火部。
〔燋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jiāo、qiáo、jué、zhuó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火、焦,五行属-。
〔燋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āo] ⑴ 引火用的柴。⑵ 古同“焦”(a。物体经火烧或高热烘烤后变得枯黄或成炭样;b。焦东西的气味;c。黄黑色)。⑶ 着急:“上下~心。”㈡ [qiáo] ⑴ 古通“憔”,憔悴:“其色~然。”㈢ [jué] ⑴ 古同“爝”,火炬。㈣ [zhuó] ⑴ 古同“灼”,火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