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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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āo ㄐㄧㄠ qiáo ㄑㄧㄠˊ jué ㄐㄩㄝˊ zhuó ㄓㄨㄛˊ

正文・巳集中火部共16画
康熙字典

正文巳集中

火部

16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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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+71CB

燋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巳集中 部首火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1629頁,第4

同文書局本: 第682頁,第21

標點整理本: 第633頁,第3

唐韻》:卽消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兹消切,𡘋音椒。說文》:所以然持火也。玉篇》:炬火也。

又,《廣韻》:傷火。禮・內則》:肝膋,取狗肝一,幪之以其膋,濡炙之,舉燋其膋,不蓼。【釋文】焦字又作燋,子消反。管子・七臣七主篇》:火暴焚地燋草。前漢・霍光傳》:燋頭爛額爲上客。又,《後漢・朱浮傳》:上下燋心。〇【按】上二義與焦通。

又,《集韻》:慈焦切;《正韻》:慈消切,𡘋音樵。集韻》:灼木。周禮・春官・菙氏》:掌共燋契,以待卜事。【註】杜子春云:燋,讀爲細目燋之燋,或曰如薪樵之樵,謂所爇灼之木也,故謂之樵。契謂契之鑿。【釋文】祖堯反。

又,《集韻》:子肖切,音醮 —— 灼炬也。儀禮・燕禮》〔註〕:灼,燋也。【釋文】燋,哉妙反。

又,《集韻》、《類篇𡘋側角切,音捉。禮・少儀》:主者,執燭抱燋。【註】未𤑔曰燋。【釋文】燋,側角反。

又,《集韻》:卽約切,音爵。周禮・春官》燋契〔註〕:楚焞置於燋,在東。楚焞,卽契所用灼也;燋,謂炬其存火。【疏】子春讀燋、樵二者皆作俗讀爲柴樵之樵,後鄭不从,從音爲雀,意取《莊子》爝火之義熒熒然也。釋文》:燋,哉約反。集韻》本作爝,或作焳、熦。詳爝字註。

又,《集韻》:職略切,音勺 —— 本作灼。詳灼字註。

又,資昔切,音積 —— 亦灼炬。

又,《集韻》:則歷切,音績 —— 持荆然火以灼也。

注解

〔燋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火部

〔燋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jiāo、qiáo、jué、zhuó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火、焦,五行属-

〔燋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jiāo] ⑴ 引火用的柴。⑵ 古同“焦”(a。物体经火烧或高热烘烤后变得枯黄或成炭样;b。焦东西的气味;c。黄黑色)。⑶ 着急:“上下~心。” [qiáo] ⑴ 古通“憔”,憔悴:“其色~然。” [jué] ⑴ 古同“爝”,火炬。 [zhuó] ⑴ 古同“灼”,火烧。

燋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燋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