秉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兵永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補永切,𡘋音丙 —— 禾盈把也。《詩・小雅》:彼有遺秉。【疏】秉,把也。《禮・聘禮》:四秉曰筥。【註】此秉謂刈禾盈手之秉。筥,穧名,今萊易閒刈稻聚把有名爲筥者。
义又,米數。《禮・聘禮》:十斗曰斛,十六斗曰籔,十籔曰秉。又,《小爾雅》:鐘二謂之秉,秉十六斛。〇【按】《儀禮》禾米之秉,字同[⿰𡝤殳]異。惟徐氏《韻譜》二石爲秉,又是一說。蓋石卽斛也。冉子與粟五秉,據《儀禮》爲八十石,據徐氏止十石,多寡迥別,俟考正。
义又,執持也。《禮・禮運》:天秉陽垂日星,地秉隂竅於山川。《詩・大雅》:民之秉彝。《書・君奭》:秉德明恤。
音又,去聲,陂病切 —— 與柄同。《史記・天官書》:二十八舍主十二州,斗秉兼之。〈絳侯世家〉:許負相周亞夫曰:君後三歲而侯,侯八歲爲將相,持國秉。
义又,姓。〇【按】《說文》秉,从又持禾;《正字通》兼載鐘鼎文𥝐字,重出。
注解
〔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午集下,康熙部首是禾部。
〔秉〕字拼音是bǐng,独体字,可拆字为禾、⺕、!、㇒、𣏃,五行属水。
〔秉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又,从禾,表示以手持禾。“又”篆体象一只手。本义是禾把,禾束。
〔秉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ǐng] ⑴ 拿着,持⑵ 掌握、主持⑶ 古代容量单位,一秉合十六斛。⑷ 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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