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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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ǎi ㄋㄞˇ

正文・申集上艸部共8画
康熙字典

正文申集上

艸部

8画

U+827F

艿的康熙字典

康熙字典原文

卷别 正文・申集上 部首艸部

武英殿刻本: 第2437頁,第6

同文書局本: 第1017頁,第10

標點整理本: 第985頁,第10

唐韻》:如乗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如蒸切;《正韻》:如陵切,𡘋音仍 —— 謂陳根草不芟,新草又生,相因仍也。所謂燒火艿者也。唐書・裴延齡傳》:延齡妄言,長安咸陽閒,得陂艿數百頃。正字通》:芿艿同。〇【按】《唐韻》分爲兩字,艿平聲,芿去聲。集韻》二字雖通,然平聲則以艿爲主,去聲則以艿爲附,其意微有差別,古人必有所據。且考唐書,亦兩字分見,不宜倂合,今从《唐韻》。

注解

〔艿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上,康熙部首是艸部

〔艿〕字拼音是nǎi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艹、乃,五行属

〔艿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 [nǎi] ⑴ 〔芋~〕见“芋”。

艿的康熙字典解释由汉语国学网整理。艿的解释内容参考開放康熙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