莢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、《正韻》:古協切;《韻會》:吉協切,𡘋音夾。《說文》:草實。《博雅》:豆角謂之莢。《周禮・地官・大司徒》:其植物宜莢。【註】莢物,薺莢王棘之屬。【疏】卽今人謂之皁莢是也。
义又,蓂莢,堯時瑞草。
义又,莢蒾。《本草》:葉似木槿及榆柞小樹。
义又,錢名。《前漢・食貨志》:漢興,以爲秦錢重難用,更令民鑄莢錢。【註】如榆莢也。
义又,陵名。《水經注》:李夫人塚,塚形三成,世謂之莢陵。
义又,姓。《通志・氏族略》:莢氏。《風俗通》:莢成僖子,晉大夫。王僧孺《百家志》:荀永之娶平陽莢氏。
《周禮・地官・大司徒》其植物宜莢。
謹照原文莢字下增物字。
注解
〔莢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申集上,康熙部首是艸部。
〔莢〕字拼音是jiá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艹、夾。
〔莢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iá] ⑴ 一種植物果實的類型。由一個心皮生成的單子房發育而成,果皮成熟時乾燥,扁而長,沿兩邊裂開;開裂後,果皮成對稱的兩片。豆類植物的果實,大都如此。如:“豆莢”、“皂莢”、⑵ “榆莢”。宋·范成大《初夏詩二首之一》:“桑葉露枝蠶向老,菜花成莢蝶飛來。”亦稱為“莢果”。⑶ 姓。如春秋時晉國有莢成僖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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