責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古文: 𧵩
音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側革切;《正韻》:側格切,𡘋音窄。《說文》:求也。《左傳・桓十三年》:宋多責賂干鄭㊟〔「干」字應為「于」字形誤。本作:宋多責賂于鄭〕。
义又,非也。《書・君奭》:誕無我責。【傳】汝大無非責我留。
义又,誅責也。《詩・邶風・旄丘序》:責衞伯也。《禮・表記》:君子與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㊟〔「與」下脫一「其」字,「已」為「己」字形誤。本作: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己怨〕。【疏】責,謂許而不與而被責。
义又,責讓也。《左傳・僖十五年》:西鄰責言,不可償也。【註】微刺也。
义又,任也。《孟子》:有言責者。
义又,取也。《戰國策》:歸其劒而責之金。
义又,問也。《史記・周勃世家》:吏簿責條侯。【註】簿,問其辭情。
义又,自訟也。《前漢・韓延壽傳》:痛自刻責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側賣切 —— 與債同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小宰》:聽稱責以傅別。【註】稱責,謂貸予。【疏】謂舉責生子,彼此俱爲稱意,故曰稱責也。《左傳・成十八年》:施舍巳責㊟〔「巳」為「己」字形誤。本作:施舍己責〕。【註】止逋責。
音又,叶側棘切。柳宗元〈懲咎賦〉:既明懼夫天討兮,又幽慄兮鬼責;惶惶兮夜寤而晝駭兮,類麏䴥之不息。
武英殿刻本: 第2885頁,第3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205頁,第19字
標點整理本: 第1182頁,第6字
《禮・表記》君子與有諾責也
謹照原文與下增其字。
愛日堂藏本: 第691頁,第2字
同文書局本: 第1671頁,第23字
注解
〔責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中,康熙部首是貝部。
〔責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zé、zhài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龶、貝。
〔責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小篆字形。从貝,朿( cì )聲。( zhài )。本义是債款,債務。
〔責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é] ⑴ 責任,分( fèn )內應做的事⑵ 要求⑶ 指摘過失⑷ 質問,詰( jié )問⑸ 舊指為了懲罰而打㈡ [zhài] ⑴ 同“債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