鄙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古文: 𠴿
音《廣韻》:方美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補美切;《正韻》:補委切,𡘋音比。《釋名》:鄙,否也。小邑不能遠通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以八則治都鄙。【註】都之所居曰鄙,公卿大夫之采邑,王子弟所食邑在畿內者。又,〈地官・遂人〉:掌造縣鄙形體之法,五酇爲鄙,五鄙爲縣。
义又,《廣韻》:邊鄙也。《左傳・隱元年》:太叔命西鄙北鄙貳于己。【註】鄙,鄭邊邑。
音又,《正韻》:陋也、厭薄之也。《左傳・宣十四年》:過我而不假道,鄙我也。老子《道德經》:衆人皆有以,我獨頑且鄙。
义又,鄙與都對,言朴野也。《淮南子・詮言訓》:夫始于都者,常大于鄙。
义又,鄙與仁對,言不通也。《前漢・董仲舒傳》:或仁或鄙。
义又,嗇於財者曰鄙吝。
义俗作鄙𨝣。
《老子・道德經》衆人皆有以,我獨頑且鄙。
謹照原文且改似。
注解
〔鄙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邑部。
〔鄙〕字拼音是bǐ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啚、⻏,五行属水。
〔鄙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邑,啚( bǐ )声。本义是五百家(周代户口单位。
〔鄙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bǐ] ⑴ 中国周代地方组织单位之一,五百家为一鄙⑵ 郊野之处,边远的地方⑶ 粗俗⑷ 轻蔑,看不起⑸ 品质低劣⑹ 谦辞,用于自称⑺ 吝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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