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倉宰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此宰切,𡘋音採。《說文》:捋取也。《詩・周南》:采采卷耳。【朱註】采采,非一采也。
义又,擇也。《禮・昏義》:昏禮,納采、問名、納吉、納徵、請期。【釋文】采擇也。【疏】納采者,謂采擇之禮。《史記・秦始皇紀》:采上古帝位號,號曰皇帝。班固〈西都賦〉:奚斯〈魯頌〉,同見采於孔氏。
义又,采色。《書・益稷》:以五采彰施于五色。《史記・項羽紀》:吾令人望其氣,皆爲龍虎,成五采,此天子氣也。
义又,物采。《左傳・隱五年》: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。【疏】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。〈文六年〉:分之采物。【疏】采物,謂采章物也。
义又,〈魯語〉:天子大采朝日,少采夕月。【註】大采,袞職也;少采,黼衣也。
义又,左思〈蜀都賦〉:符采彪炳。【註】符采,玉橫文也。
义又,事也。《史記・司馬相如傳》:使獲燿日月之末光絕炎,以展采錯事。【註】采,官也 —— 展其官職,設厝其事業者也。
义又,官也。《書・堯典》:帝曰:疇咨若予采。【傳】采,事也。馬云官也。《禮・明堂位》:九采之圖。【疏】各掌當州諸侯之事。
义又,采地。《禮・禮運》:大夫有采,以處其子孫。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大夫韓武子食采於韓原。
义又,飾也。《前漢・嚴助傳》:樂失而淫,禮失而采。【註】如淳曰:采,飾也。師古曰:采者,文過其實。
义又,墓地。揚子《方言》:冢,秦晉之閒謂之墳,或謂之采。【註】古者卿大夫有采地,死葬之,因名。
义又,風采。《前漢・霍光金日磾傳》:政自己出,天下想聞其風采。左思〈魏都賦〉:極風采之異觀。
义又,《詩・秦風》:蒹葭采采。【傳】采采,猶萋萋,盛也。
义又,《詩・曹風》:蜉蝣之翼,采采衣服。【傳】采采,衆多也。【朱註】采采,華飾也。謝靈運〈緩歌行〉:采采彤雲浮。
义又,幣也。《史記・周本紀》:召公奭贊采。【註】《正義》曰:采,幣也。又,《詩》篇名。《禮・玉藻》:趨以〈采齊〉,行以〈肆夏〉。
义又,姓。《風俗通》:漢度遼將軍采皓。
义又,地名。《左傳・僖八年》:晉里克帥師,敗狄于采桑。【註】平陽北屈縣西南有采桑津。
义又,玉名。司馬相如〈上林賦〉:采琬琰㊟〔「晁」采琬琰〕,和氏出焉。【註】采㊟〔「晁」采〕,玉名。
义又,木名。《史記・秦始皇紀》:堯舜采椽不刮。【註】《索隱》曰:采,木名,卽今之櫟木也。
义又,草名。《博雅》:采,䆃采也。
音又,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倉代切,音菜 —— 臣食邑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八則》〔註〕:公卿大夫采邑 —— 音菜。《孟子》元士受地視子男〔註〕:所受采地之制 —— 音菜。《前漢・食貨志》〔註〕:采,官也 —— 因官食地,故曰采地。
义又,與菜同。《周禮・春官・大胥》:春入學,舍采合舞。【註】舍采,謂舞者皆持芬香之采。鄭康成曰:舍卽釋也,采讀爲菜。始入學,必舍菜,禮先師也。菜,蘋蘩之屬。
音又,《五音集韻》:子苟切,音走 —— 採取也。
《禮・明堂位》九采之圖
謹照原文圖改國。
注解
〔采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釆部。
〔采〕字是多音字,拼音是cǎi、cài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爫、木,五行属火。
〔采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爪从木。甲骨文,上象手,下象树木及其果实。表示以手在树上采摘果实和叶子。本义是用手指或指尖轻轻摘取来。
〔采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cǎi] ⑴ 摘取⑵ 开采⑶ 选取,取⑷ 神采,神色,精神⑸ 同“彩”。⑹ 〔~~〕盛多的样子。⑺ 古代指官。㈡ [cài] ⑴ 〔~地〕古代卿大夫的封地。亦称“采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