錄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力玉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龍玉切,𡘋音六。《說文》:金色也。
义又,《玉篇》:貝文也。
义又,《說文》:借鈔寫字也。《正字通》:謄寫曰錄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一曰采也。《公羊傳・成九年》:錄伯姬也。【註】取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記也。《公羊傳・隱十年》:《春秋》錄內而略外。《禮・檀弓》:愛之,斯錄之矣。
义又,《增韻》:齒也、總也。《前漢・于定國傳》:萬方之事,大錄于君。【註】大錄,總錄也。
义又,錄事,官名。《職官要錄》:總錄衆事。又,內錄,錄尚書事也。《晉書・桓溫傳》:固讓內錄。
义又,籍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職幣》:皆辨其物,而奠其錄。【註】定其錄籍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書篇名。梁阮孝緒撰《七錄》十二卷,一經典、二傳說、三子兵書、四文集、五術伎 —— 名內篇;六佛法、七仙道 —— 名外篇。趙岐有《三輔決錄》,陶潛有《聖賢羣輔錄》,宋諸儒有語錄、名臣言行錄。
义又,第也。〈吳語〉:今大國越錄。【註】第也。
义又,目錄,書前總目也。《詩・鄘風・干旟》〔疏〕:鄕射目錄。
义又,姓。《正字通》:顓頊師錄圖。一曰綠圖。
义又,《韻會》:檢束也。《荀子・修身篇》:程役而不錄。
义又,與麓通。《書・舜典》納于大麓〔傳〕:麓,錄也。納舜使大錄萬幾之政。
义又,《字彙補》:借作綠,劒名。《荀子・性惡篇》:文王之錄。【註】與綠同,以色爲名。
音又,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盧谷切,音祿 —— 錄錄,不自異也。《史記・平原君傳》:公等錄錄。《前漢・蕭何傳》:當時錄錄,未有奇節。【註】錄錄,猶鹿鹿,言在凡庶之中也。又,〈灌夫傳〉:此特帝在,卽錄錄。【註】錄錄,言循衆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良據切,音慮 —— 寬省也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蹛于狴獄,三歲見錄。王涯說通作慮㊟〔王涯說錄通作慮〕。《前漢・雋不疑傳》:錄囚徒。【師古註】省錄之,知情狀有寃滯與不。今云慮囚,本錄之去聲,力具切 —— 俗訛,遂爲慮,失其原矣。
注解
〔錄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上,康熙部首是金部。
〔錄〕字拼音是lù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釒、彔。
〔錄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金,錄聲。本义是綠色金屬。
〔錄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lù] ⑴ 記載,抄寫⑵ 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⑶ 採取,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