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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木部共16画
说文解字

卷六

木部

16画

U+6A39

常句切

𡬾

樹的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六上反切常句切頁碼184頁,第19

樹生植之緫名。从木尌聲。

𡬾

𡬾籒文。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十一反切時遇反頁碼458頁,第3行,第1

𡬾木生植之總名。從木尌聲。

鍇注臣鍇曰:「樹之言竪也,故《詩傳》曰:『夏后樹鼓。』《周禮》有『井樹』,謂井之周幹也。」

反切………頁碼458頁,第4行,第1

籒文。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六上反切常句切古音第四部頁碼991頁,第2許惟賢437頁,第7

𡬾木生植之緫名也。

段注植,立也。假借爲尌豎字。

從木。尌聲。

段注形聲包會意。常句切。四部。

籒文。

段注籒文從豆不從豈者。豆柄直。亦有直立之義。豆與壴同在四部。爲龤聲。寸則謂手植之也。

白话解释

树,播种、培育、种植等农事的总称。字形采用“木”作边旁,采用“尌”作声旁。,这是籀文写法的“樹”字。

字形解说

甲骨文字形或作「」,從又(手)持木,像用手植木的樣子。甲骨文又作「」、「」,從力、聲。又從木、豆聲。力從手出,故與手義類可通;豆本為盛食的器皿,於此比擬樹木挺立的樣子。植樹挺立必用力,所以從力與從又同意。金文則作「」、「」,皆從又(手)、?聲,將「木」改作「」。㞢為艸木初生的樣子,與木同類義通。戰國秦系文字則作從寸、?聲的「」,楚系文字作從攵、聲的「」。寸、攵與手義近可通。《說文》篆文則增一「木」形,而為從木、尌聲,而收錄的古文字形,與戰國秦系文字相近,只是左上部件「㞢」和「木」的差別而已。隸書、楷書皆據篆文字形而定。在六書中,除甲骨文「」屬於異文會意外,其餘諸字皆屬於形聲兼會意。規範字作「树」。

樹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363頁,第15字
2陳昌治本第468頁,第10字
3黃侃手批第365頁
4說文校箋第231頁,第6字
5說文考正第227頁,第14字
6說文今釋第799頁,第2字
7說文約注第1401頁,第3字
8說文探原第3065頁,第1字
9說文集注第1170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143頁,第26字
11標注說文第230頁,第9字
12說文注箋第1842頁,第1字
13說文詁林第5870頁【補遺】第16869頁
14通訓定聲第1422頁,第2字
15說文義證第481頁【崇文】第1921頁
16說文句讀第724頁
17古字詁林第五冊,第818頁,第2字
18古字釋要第569頁,第9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