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廣韻》:防鋄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父鋄切,𡘋凡上聲。《玉篇》:抵觸也。《廣韻》:干也、侵也、僭也、勝也。《爾雅・釋詁》:犯,勝也。【註】陵犯,得勝也。《書・大禹謨》:兹用不犯于有司。《禮・曲禮》:介冑則有不可犯之色。又,〈檀弓〉:事親,有隱而無犯。《周禮・夏官》:大馭掌馭玉路,以祀及犯軷。【註】行山曰軷。犯之者,封土爲山象,以菩芻棘柏爲神主,既祭之,則以車轢之而去,喻無險難也。
音又,《字彙補》叶符店切。歐陽修〈新孀〉詩:蘭枯蕙死誰復弔,殘菊籬根爭豔豔;靑松守節見臨危,正色凜凜不可犯。
注解
〔犯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下,康熙部首是犬部。
〔犯〕字拼音是f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犭、㔾,五行属水。
〔犯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fàn] ⑴ 抵触,违反⑵ 违反法律的人,有罪的人⑶ 侵害,进攻⑷ 触发,发作⑸ 做错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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