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施隻切,音釋。《說文》:之也。《廣韻》:往也。《正韻》:如也、至也。《詩・鄭風》:適子之館兮。《禮・曲禮》:將適舍,求毋固。
义又,《廣韻》:樂也。《正韻》:安便也、自得也。《詩・鄭風》:適我願兮。《莊子・大宗師》:適人之適,不自適其適。
义又,從也。《書・多士》:惟我事不貳適。【註】言割殷之事無私心,一于從帝而無貳也。《左傳・昭十五年》:民知所適。
音又,《正韻》:適然,猶偶然也。《書・康誥》:乃惟眚災適爾。【註】適,偶也。
义又,事之常然者,亦曰適然。賈誼〈治安策〉:以是爲適然耳。
义又,《韻會》:適來,猶爾來也。又,甫爾之辭。《唐書・武元衡傳》:適從何來。
义又,《廣韻》:善也。《韻會》:貢得其人曰適。《前漢・武帝紀》:貢士有一適,再適,三適。
义又,《正字通》:關西謂補滿曰適。《前漢・王霸傳》:軍馬不適亡。【註】馬少士多,不相補滿。
义又,《玉篇》:女子出嫁也。
音又,《廣韻》:都歷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丁歷切,𡘋音的 —— 與嫡同。《詩・大雅》:天位殷適。【註】殷適,殷之嫡嗣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扶適子,南面而立。
义又,適士,上士也。《禮・祭儀》:適士二廟。
义又,適室,正寢也。《禮・檀弓》:哭之適室。
义又,《韻會》:主也、專也。《論語》:無適也。《詩・衞風》:誰適爲容。又,〈小雅〉:誰適與謀。
音又,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亭歷切;《正韻》:杜歷切,𡘋音狄 —— 與敵同。《禮・燕儀》:君獨升立席上,西面特立,莫敢適之義也。《史記・田單傳贊》:始如處女,適人閉戸;後如脫兔,適不敢距。
音又,《集韻》:陟革切,音摘 —— 與謫同。《詩・衞風》:室人交徧適我。又,〈商頌〉:勿予禍適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他歷切,音惕 —— 適適然驚貌。《莊子・秋水篇》:適適然驚。
音又,《集韻》:之石切,音隻 —— 往也。
音又,叶式吏切,音世。揚子《太𤣥經》:銳首銳于時,得其適也;銳東亡西,不能迴避也。
音又,叶式列切,音設。韓愈〈進學解〉:紆餘爲姸,卓犖爲傑;較短量長,惟器是適。
音又,叶施灼切,音爍。陸機〈演連珠〉:煙出夫火,非火之和;情生于性,非性之適。故火壯則煙微,性充則情約。
《賈誼・治安策》以是爲適然耳。
謹照原書改前漢贾誼傳。
《前漢・王霸傳》軍馬不適亡。〔註〕馬少士多,不相補滿。
謹按黄霸傳又發騎士詣北軍爲句,馬不適士爲句,軍馬二字不連讀。今照原文王霸改黄霸。馬上去軍字。亡字改士字。
《禮・祭儀》適士二廟。
謹照原書祭儀改爲祭法。
《禮・燕儀》君獨升立席上,西面特立,莫敢適之義也
謹照原書燕儀改燕義。
又與謫同。《詩・衞風》室人交徧適我。又《商頌》勿予禍適。
謹按衞詩作讁不作適,此係誤引今省去。於勿予禍適下增引:又孟子人不足與適也。
注解
〔適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酉集下,康熙部首是辵部。
〔適〕字拼音是shì,半包围结构,可拆字为辶、啇。
〔適〕字造字法是形聲。从辵( chuò ),啻( chì )聲。本义是往,到。
〔適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ì] ⑴ 切合,相合⑵ 舒服⑶ 剛巧⑷ 剛纔,方纔⑸ 往,歸向⑹ 舊稱女子出嫁㈡ [dí] ⑴ 專主,作主。《呂氏春秋•下賢》:“帝也者,天下之適也。”⑵ 同“嫡”。正妻所生的兒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