饌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集韻》:雛綰切;《五音集韻》:雛睆切,𡘋音撰。《玉篇》:飯食也。《說文》:具食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酒正》:以共王之四飮三酒之饌。【疏】謂饌𨻰具設之也。《儀禮・燕禮》:膳宰具官,饌于寢東。【註】具其官之所饌,謂酒也、牲也、脯醢也。
音又,《韻會小補》或作篹。《前漢・元后傳》:獨置孝元廟故殿,以爲文母篹食堂。【註】孟康曰:篹,音撰;晉灼曰:篹,具也。
音又,《集韻》:扶萬切,音飯。又,《五音集韻》:士戀切,音籑 —— 義𡘋同。
音又,《正韻》:須兗切,音選。《尚書大傳》:夏后氏不殺不𠛬,死罪罰二千饌。馬融云:饌,六兩。《史記・平準書》作撰。蘇林云撰音選擇之選。
音《說文》本作籑,从食,算聲。或从㢲作𩜹,諸韻書沿俗作饌。
注解
〔饌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戌集下,康熙部首是食部。
〔饌〕字拼音是zhu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飠、巽。
〔饌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zhuàn] ⑴ 安排食物。《説文•食部》:“籑,具食也。”《儀禮•聘禮》:“饌于東方。”《齊民要術•雜説》:“六日饌治五穀磨具,七日遂作麴。”唐杜甫《病後遇王倚飲贈歌》:“遣人向市賒香粳,唤婦出房親自饌。”⑵ 饭食;食物。《玉篇•食部》:“饌,飯食也。”《廣韻•潸韻》:“饌,盤饌。”《儀禮•燕禮》:“膳宰具官饌于寢東。”唐李白《將進酒》:“鐘鼓饌玉不足貴,但願長醉不願醒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今日先生為甚麽不用肴饌?”⑶ 吃喝。《論語•為政》:“有酒食,先生饌。”朱熹注:“饌,飲食之也。”唐白居易《飲後戯示弟子》:“先生饌酒食,弟子服勞止。”明康海《中山狼》:“幾乎間險把先生饌!”又款待。唐玄奘《大唐西域記•迦畢試國》:“以人間味而饌沙彌。”宋沈括《夢溪筆談•神奇》:“師魯忽手書與文正别,仍囑以後事,文正極訝之。時方饌客,掌書記朱炎在室。炎,老人,好佛學,文正以師魯書示炎。”清鄭珍《江邊老叟詩》:“路旁偶憇憶當時,主人饌我不受貲。”㈡ [xuān] ⑴ 通“鍰”。古重量单位。以金六两为馔。《字彙補•食部》:“饌,貨貝名。”《説文•金部》“鍰,鋝也”清段玉裁注:“古文《尚書•吕刑》作‘鍰’,今文《尚書》作‘率’,亦作選,或作饌。”《尚書大傳•甫刑》:“夏后氏不殺不刑,死罪罰二千饌。”又禹之君民也,罰弗及强而天下治。一饌六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