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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一谷部共7画
说文解字

卷十一

谷部

7画

U+8C37

古祿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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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的说文解字
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
徐铉 (宋)

卷别卷十一下反切古祿切頁碼382頁,第8

谷泉出通川爲谷。从水半見,出於口。凡谷之屬皆从谷。

附注按:字形像水流出窪之形。
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
徐锴 (南唐)

卷别卷二十二反切孤速反頁碼928頁,第5行,第1

谷泉出通巛爲谷。從水,半見出於口。凡谷之屬,皆從谷。

鍇注臣鍇曰:「指事。」
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
段玉裁 (清代)

卷别卷十一下反切古祿切古音第三部頁碼2278頁,第5許惟賢991頁,第7

谷泉出通川爲谷。

段注《釋水》曰:水注川曰谿。注谿曰谷。許不言谿者,許以谿專係之山豄無所通也。川者,毌穿通流之水也。兩山之閒必有川焉。詩。進𨓤維谷。叚谷爲鞫。《毛傳》曰:谷,竆也。卽《邶風傳》之鞫,竆也。

从水半見出於口。

段注此會意。古祿切。三部。亦音浴。

凡谷之屬皆从谷。

字形解说

甲骨文之,上像水形,下從口。從口比擬為水流的出口處;僅像水流之形,沒獨立的形、音、義,只是一個實象的符號而已。因此,當兩者結合成,正可表現水流的通道。金文、戰國文字之谷,承自甲、金文之形,顯而易見。篆文將該字上方的水流誇張作「」,稍失其形。隸書三例,一、二例承自於古文字,當無可疑;第三例形變作,將下方的兩筆連成一筆,就和原形差了不少。楷書沿自隸書,將下方的水形交接,比之隸書連成一筆,還是比較接近原形。以上諸形,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。在六書中屬於合體象形。

谷字的相关索引

#书籍索引
1汲古閣本第755頁,第6字
2陳昌治本第964頁,第1字
3黃侃手批第726頁
4說文校箋第500頁,第7字
5說文考正第453頁,第7字
6說文今釋第1665頁,第3字
7說文約注第2818頁,第1字
8說文探原第5642頁,第2字
9說文集注第2427頁,第2字
10說文標整第300頁,第5字
11標注說文第481頁,第5字
12說文注箋第4015頁,第1字
13說文詁林第11290頁【補遺】第17717頁
14通訓定聲第1487頁,第2字
15說文義證第996頁【崇文】第3981頁
16說文句讀第1631頁
17說文新證第809頁,第2字
18古字詁林第九冊,第301頁,第3字
19古字釋要第1058頁,第4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