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的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原文
音《唐韻》:卽略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卽約切,𡘋音雀。《說文》:禮器也,象爵之形,中有鬯酒。又,持之也,所以飮器,象爵者取其鳴節。節足,足也。《字彙》:取其能飛而不溺於酒,以示儆焉。《𡌨雅》:一升曰爵。亦取其鳴節,以戒荒淫。《詩・小雅》:酌彼康爵。【箋】康,虛也。又,《禮・投壷》:正爵既行,請立馬。又,〈射義〉:發彼爾的以祈爾爵。又,《儀禮・鄕飮酒禮》:揖讓如初升,乃羞,無算爵。
义又,《玉篇》:竹器,所以酌酒也。
义又,《集韻》:爵位也。《廣韻》:封也。殷爵三等,周爵五等;三等法三光也,五等法五行也。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以八柄馭羣臣,一曰爵。【註】爵謂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卿、大夫、士也。【疏】以德詔爵,以賢乃受爵也。
义又,《𡌨雅》:大夫以上與燕賞,然後賜爵,以章有德,故謂命秩爲爵祿、爵位。《書・武成》:列爵惟五。【傳】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也。
义又,《廣韻》:爵,量也 —— 量其職,盡其才也。
义又,官名。《前漢・汲黯傳》:爲主爵都尉。
义又,鳥名。《孟子》:爲叢敺爵者鸇也。【疏】鸇能食鳥雀。
音又,叶資昔切,音卽。陸機〈贈顧驃騎〉詩:淸塵既彰,朝虛好爵;敬子侯度,愼徽百辟。
音又,叶子結切,音節。蘇軾〈補龍山文〉:宰夫揚觶,兕觥舉罰;請歌相䑕,以侑此爵。【註】罰,房六反。
义《玉篇》本作𩰥。
《詩・小雅》酌彼康爵。《箋》康,虛也。又《禮・投壷》正爵旣行,請立馬。又《射義》發彼爾的以祈爾爵。
謹按發彼有的亦係引小雅賓筵,詩應在酌彼康爵之上,射義亦屬引詩,應以詩爲主。謹改爲詩小雅發彼有的,以祈爾爵,又酌彼康爵。鄭箋康虚也。又禮記投壷正爵旣行,請立馬。
《蘇軾・補龍山文》宰夫揚觶,兕觥舉罰,請歌相鼠,以侑此爵。〔註〕罰,房六反。
謹照原文房六反改房穴反。
注解
〔爵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巳集中,康熙部首是爪部。
〔爵〕字拼音是jué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爫、,五行属火。
〔爵〕字造字法是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古代饮酒器。本义是古代酒器。青铜制。
〔爵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jué] ⑴ 古代饮酒的器皿,三足,以不同的形状显示使用者的身份。⑵ 君主国家贵族封号(中国古代分为“公”、“侯”、“伯”、“子”、“男”五等)⑶ 古同“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