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的说文解字
《说文解字》(大徐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之庾切頁碼第159頁,第10字續丁孫
主
鐙中火主也。从,象形。从丶,丶亦聲。
鉉注臣鉉等曰:今俗別作炷,非是。
附注段玉裁注:「按:丶、主,古今字;主、炷,亦古今字。凡主人、主意字,本當作丶,今假主為丶,而丶廢矣。假主為、,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。」
《说文解字系传》(小徐本)
卷别卷十反切拙庾反頁碼第403頁,第7行,第1字述
鐙中火主也。從,象形;從丶,丶亦聲。
鍇注臣鍇曰:「即脂燭也。按:《爾雅》:『鐙,瓦豆也。』郭璞曰:『即膏鐙。』古初以人執燭,後易之以鐙物爲主,今人作炷,蘭膏明燭華燈。」
《说文解字注》(段注本)
卷别卷五上反切之庾切古音第四部頁碼第856頁,第4字許惟賢第379頁,第5字
鐙中火主也。
段注《釋器》。瓦豆謂之登。郭曰:卽膏鐙也。膏鐙,《說文・金部》之鐙錠二字也。其形如豆。今之鐙盞是也。上爲盌盛膏而䖄火是爲主。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。引伸假借爲臣主,賔主之主。
象形。
段注謂象鐙形。
从丶。
段注謂火主。
丶亦聲。
段注之庾切。古音在四部。按丶主古今字。主炷亦古今字。凡主人,主意字本當作丶。今假主爲丶而丶廢矣。假主爲丶,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。正如假左爲𠂇,不得不別造佐爲左也。
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
今作炷,非也。
燈中火主也(俗作炷)。引申為君主,「君主只一人也」(?)賓主=侸(即住字。住,《說文》無,正作侸),行者為賓,侸者為主也。戰國以前家臣稱大夫曰主,後三家分晉,田氏代齊,各居王位,而舊臣仍沿舊稱。後引申以主為天子。又依人亦曰主,亦侸字之引申,再引申大夫曰妻亦稱主,後公主之主即由此引申。(《國語•晉語》「主孟啗我」,李斯之妻)(?)。木主=宔。
白话解释
主,像灯中的火炷。字形采用“”作基本造型,像灯盏、灯架的形状。字形同时采用“丶”表义,“丶”也作声旁。
字形解说
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。戰國文字作、,上像燃燒的火心,下像燈架。和「」是一字的異體。篆文之,承自戰國文字之形,顯而易見。隸書變體作,火心和燈面用橫畫表現,不免失形。以上諸形,都據具體的實象造字。在六書中屬於象形。
主字的相关索引
# | 书籍 | 索引 |
---|---|---|
1 | 汲古閣本 | 第316頁,第5字 |
2 | 陳昌治本 | 第415頁,第2字 |
3 | 黃侃手批 | 第322頁 |
4 | 說文校箋 | 第205頁,第16字 |
5 | 說文考正 | 第198頁,第9字 |
6 | 說文今釋 | 第704頁,第5字 |
7 | 說文約注 | 第1235頁,第2字 |
8 | 說文探原 | 第2791頁,第2字 |
9 | 說文集注 | 第1034頁,第2字 |
10 | 說文標整 | 第126頁,第19字 |
11 | 標注說文 | 第204頁,第4字 |
12 | 說文注箋 | 第1630頁,第3字 |
13 | 說文詁林 | 第5266頁【補遺】第16777頁 |
14 | 通訓定聲 | 第1417頁,第3字 |
15 | 說文義證 | 第421頁【崇文】第1681頁 |
16 | 說文句讀 | 第629頁 |
17 | 說文新證 | 第424頁,第1字 |
18 | 章授筆記 | 第213頁,第2字 |
19 | 古字詁林 | 第五冊,第249頁,第2字 |
20 | 古字釋要 | 第509頁,第3字 |